本文整理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下表中的“脚注总结”字段是对规定中的脚注按我个人的理解进行总结的,无法保证与原文含义相同,如有需要,请查看规定原文。因整理的比较仓促,下表可能会存在错误,若您发现了错误,请评论告知,谢谢。
频段 | 频率 | 主要业务 | 次要业务 | 脚注 | 脚注总结 | |
---|---|---|---|---|---|---|
数值 | 单位 | |||||
低频 | 135.7-137.8 | kHz | 其他 | 业余 | 5.67A |
1.最大辐射功率不得超过1W(e.i.r.p.)。 2.不得对在吉尔吉斯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无线电导航业务台站造成有害干扰。 |
中频 | 1800-2000 | kHz | 业余 其他 |
其他 | 5.97 | 不得对工作在1850kHz和1950kHz的罗兰系统造成有害干扰。 |
高频 | 3500-3900 | kHz | 业余 其他 |
无 | CHN4 | 可有限制地用于无线电定位业务,但该频段的无线电定位业务不得对其他业务造成有害干扰。 |
5351.5-5366.5 | kHz | 其他 | 业余 其他 |
5.133B CHN4 |
1.最大辐射功率不得超过15W(e.i.r.p.)。 2.可有限制地用于无线电定位业务,但该频段的无线电定位业务不得对其他业务造成有害干扰。 |
|
7000-7100 | kHz | 业余 卫星业余 |
无 | 无 | 无 | |
7100-7200 | kHz | 业余 | 无 | 5.141B | 亦划分给作为主要业务的固定和除航空移动(R)以外的移动业务。 | |
10100-10150 | kHz | 其他 | 业余 | CHN4 | 可有限制地用于无线电定位业务,但该频段的无线电定位业务不得对其他业务造成有害干扰。 | |
14000-14250 | kHz | 业余 卫星业余 |
无 | 无 | 无 | |
14250-14350 | kHz | 业余 其他 |
无 | 5.152 CHN4 |
1.以主要使用条件也划分给固定业务。固定业务电台的辐射功率不得超过24dBW。 2.可有限制地用于无线电定位业务,但该频段的无线电定位业务不得对其他业务造成有害干扰。 |
|
18068-18168 | kHz | 业余 卫星业余 其他 |
无 | CHN4 | 可有限制地用于无线电定位业务,但该频段的无线电定位业务不得对其他业务造成有害干扰。 | |
21000-21450 | kHz | 业余 卫星业余 |
无 | 无 | 无 | |
24890-24990 | kHz | 业余 卫星业余 其他 |
无 | CHN4 | 可有限制地用于无线电定位业务,但该频段的无线电定位业务不得对其他业务造成有害干扰。 | |
28-29.7 | MHz | 业余 卫星业余 |
无 | CHN7 | 频段内现有渔业电台可用至报废为止。 | |
甚高频 | 50-54 | MHz | 业余 其他 |
无 | 5.162A CHN4 CHN8 |
1.亦划分给作为次要业务的无线电定位业务。这项使用限定用于按照第217号决议(WRC-97)运行的风廓线雷达。 2.可有限制地用于无线电定位业务,但该频段的无线电定位业务不得对其他业务造成有害干扰。 3.在不干扰广播业务条件下,可用于固定、移动业务。 |
144-146 | MHz | 业余 卫星业余 |
其他 | CHN42 | 用于承担短期任务的空间操作业务(空对地)非对地静止系统使用此频段前需征得相关部门同意。 | |
146-148 | MHz | 业余 其他 |
其他 | CHN42 | 用于承担短期任务的空间操作业务(空对地)非对地静止系统使用此频段前需征得相关部门同意。 | |
特高频 | 430-440 | MHz | 其他 | 业余 | 5.282 | 在435-438MHz频段,卫星业余业务在对其他业务不造成有害干扰的条件下可以使用。主管部门在批准这种使用时,应确保一旦卫星业余业务电台的发射造成有害干扰时,立即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消除。 |
1240-1260 | MHz | 其他 | 业余 | 5.332 | 卫星地球探测业务和空间研究业务中的星载有源传感器不得对处于主要使用条件的无线电定位业务、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和其他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能提出保护要求,或限制这些业务的操作或发展。 | |
1260-1300 | MHz | 其他 | 业余 | 5.282 5.335A |
1.在1260-1270MHz频段,卫星业余业务在对其他业务不造成有害干扰的条件下可以使用。主管部门在批准这种使用时,应确保一旦卫星业余业务电台的发射造成有害干扰时,立即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消除。卫星业余业务使用1260-1270MHz频段仅限于地对空方向。 2.卫星地球探测业务和空间研究业务中的星载有源传感器不得对脚注中处于主要使用条件的无线电定位业务和其他业务造成有害干扰,要求得到其保护,或限制其操作与发展。 3.卫星地球探测业务和空间研究业务中的星载有源传感器不得对脚注中处于主要使用条件的无线电定位业务和其他业务造成有害干扰,要求得到其保护,或限制其操作与发展。 |
|
2300-2450 | MHz | 其他 | 业余 | 5.150 5.282 CHN28 |
1.2400-2450MHz频段也指定给工业、科学和医疗(ISM)使用。在这些频段内工作的无线电通信业务必须承受由于这些应用可能产生的有害干扰。在这些频段内操作的ISM设备应遵守相关规定。 2.2400-2450MHz频段,卫星业余业务在对其他业务不造成有害干扰的条件下可以使用。主管部门在批准这种使用时,应确保一旦卫星业余业务电台的发射造成有害干扰时,立即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消除。 3.该频段引入的有关IMT应用的国际注脚,不改变移动业务在划分表中现有业务主次地位。同时,应尽快研究该频段已划分业务的应用模式、频率使用规划、业务间的兼容共存条件及协调程序。在此之前,IMT应用不投入实际部署使用,但在2300-2400MHz频段,IMT可在室内使用。 |
|
超高频 | 3300-3400 | MHz | 其他 | 业余 | 5.149 CHN12 |
1.在向已划分到3332-3339MHz和3345.8-3352.5MHz频段的其它业务的电台进行指配时敦促主管部门采用一切实际可行的措施保护射电天文业务免受有害干扰。星载电台或机载电台的发射对射电天文业务可能是特别严重的干扰源。 2.3332-3339MHz和3345.8-3352.5MHz频段射电天文为主要业务,现用于贵州省黔南州、内蒙古正镶白旗陶林宝拉格嘎查、新疆奇台县、云南普洱市景东县。其他业务台站不得对上述射电天文业务台站产生有害干扰。 |
3400-3500 | MHz | 其他 | 业余 | 5.282 CHN18 |
1.3400-3410MHz频段,卫星业余业务在对其他业务不造成有害干扰的条件下可以使用。主管部门在批准这种使用时,应确保一旦卫星业余业务电台的发射造成有害干扰时,立即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消除。 2.现有无线电定位业务应尽早移出此频段,从2005年底起不能启用新设备,但现有设备可用至设备报废为止。 |
|
5650-5725 | MHz | 其他 | 业余 其他 |
5.282 | 在5650-5670MHz频段,卫星业余业务在对其他业务不造成有害干扰的条件下可以使用。主管部门在批准这种使用时,应确保一旦卫星业余业务电台的发射造成有害干扰时,立即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消除。卫星业余业务使用5650-5670MHz频段仅限于地对空方向。 | |
5725-5830 | MHz | 其他 | 业余 | 5.150 | 此频段也指定给工业、科学和医疗(ISM)使用。在这些频段内工作的无线电通信业务必须承受由于这些应用可能产生的有害干扰。在这些频段内操作的ISM设备应遵守相关规定。 | |
5830-5850 | MHz | 其他 | 业余 卫星业余(空对地) |
5.150 | 此频段也指定给工业、科学和医疗(ISM)使用。在这些频段内工作的无线电通信业务必须承受由于这些应用可能产生的有害干扰。在这些频段内操作的ISM设备应遵守相关规定。 | |
10-10.4 | GHz | 其他 | 业余 | 5.479 5.474D |
1.10000-10025MHz频段以次要使用条件也划分给卫星气象业务,供气象雷达使用。 2.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有源)台站不得对此频段内的无线电定位业务台站产生有害干扰,亦不得要求这些台站提供保护。 |
|
10.4-10.45 | GHz | 其他 | 业余 | 无 | 无 | |
10.45-10.5 | GHz | 其他 | 业余 卫星业余 |
无 | 无 | |
24-24.05 | GHz | 业余 卫星业余 其他 |
无 | 5.150 | 此频段也指定给工业、科学和医疗(ISM)使用。在这些频段内工作的无线电通信业务必须承受由于这些应用可能产生的有害干扰。在这些频段内操作的ISM设备应遵守相关的规定。 | |
24.05-24.25 | GHz | 其他 | 业余 其他 |
5.150 | 此频段也指定给工业、科学和医疗(ISM)使用。在这些频段内工作的无线电通信业务必须承受由于这些应用可能产生的有害干扰。在这些频段内操作的ISM设备应遵守相关的规定。 | |
极高频 | 47-47.2 | GHz | 业余 卫星业余 |
无 | 无 | 无 |
76-77.5 | GHz | 其他 | 业余 卫星业余 其他 |
5.149 | 在向已划分到此频段的其它业务的电台进行指配时敦促主管部门采用一切实际可行的措施保护射电天文业务免受有害干扰。星载电台或机载电台的发射对射电天文业务可能是特别严重的干扰源。 | |
77.5-78 | GHz | 业余 卫星业余 其他 |
其他 | 5.149 | 在向已划分到此频段的其它业务的电台进行指配时敦促主管部门采用一切实际可行的措施保护射电天文业务免受有害干扰。星载电台或机载电台的发射对射电天文业务可能是特别严重的干扰源。 | |
78-79 | GHz | 其他 | 业余 卫星业余 其他 |
5.149 5.560 |
1.在向已划分到此频段的其它业务的电台进行指配时敦促主管部门采用一切实际可行的措施保护射电天文业务免受有害干扰。星载电台或机载电台的发射对射电天文业务可能是特别严重的干扰源。 2.在卫星地球探测业务和空间研究业务中,空间站雷达可按主要使用条件在此频段内工作。 |
|
79-81 | GHz | 其他 | 业余 卫星业余 其他 |
5.149 | 在向已划分到此频段的其它业务的电台进行指配时敦促主管部门采用一切实际可行的措施保护射电天文业务免受有害干扰。星载电台或机载电台的发射对射电天文业务可能是特别严重的干扰源。 | |
122.25-123 | GHz | 其他 | 业余 | 5.138 | 此频段指定给工业、科学和医疗(ISM)使用,但须经有关部门与那些无线电通信业务可能受到影响的主管部门达成协议后给予特别批准。援用本规定时,主管部门应考虑有关的ITU-R最新建议书。 | |
134-136 | GHz | 业余 卫星业余 |
其他 | 无 | 无 | |
136-141 | GHz | 其他 | 业余 卫星业余 |
5.149 | 在向已划分到此频段的其它业务的电台进行指配时敦促主管部门采用一切实际可行的措施保护射电天文业务免受有害干扰。星载电台或机载电台的发射对射电天文业务可能是特别严重的干扰源。 | |
241-248 | GHz | 其他 | 业余 卫星业余 |
5.138 5.149 |
1.244-246GHz频段指定给工业、科学和医疗(ISM)使用,但须经有关部门与那些无线电通信业务可能受到影响的主管部门达成协议后给予特别批准。援用本规定时,主管部门应考虑有关的ITU-R最新建议书。 2.在向已划分到此频段的其它业务的电台进行指配时敦促主管部门采用一切实际可行的措施保护射电天文业务免受有害干扰。星载电台或机载电台的发射对射电天文业务可能是特别严重的干扰源。 |
|
248-250 | GHz | 业余 卫星业余 |
其他 | 5.149 CHN12 |
1.在向已划分到此频段的其它业务的电台进行指配时敦促主管部门采用一切实际可行的措施保护射电天文业务免受有害干扰。星载电台或机载电台的发射对射电天文业务可能是特别严重的干扰源。 2.此频段射电天文为主要业务,现用于青海德令哈市、西藏拉萨市当雄市羊八井镇、新疆奇台县。其他业务台站不得对上述射电天文业务台站产生有害干扰。 |
(正文完)
本作品著作权归属 Rivalsa 所有,除非 Rivalsa 明确许可您使用,否则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的复制、伪造、转载、摘编、翻印、改编、演出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作品。
林林 - 2024-02-09 17:22:53 福建 举报
今年又要发新年贺词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