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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与copyleft

于2020-07-02发布

版权也被称为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中的一种,从其英文copyright就可以看出其最初就是指复制的权利。而现在的版权除了复制权外,还包括:

  1. 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的权利;
  2. 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
  3. 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的权利;
  4. 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的权利(此时应适当赔偿出版单位的损失);
  5. 通过合法途径,以出版、复制、播放、表演、展览、摄制片、翻译或改编等形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6. 因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版权制度属于一种限制性的制度,凡是版权方没有明确许可的都属于禁止行为。在传播途径层出不穷的网络时代,版权制度虽然保护了作者的利益,但是它却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使用者的自由,阻碍了创新。

为了便于分享成果,版权方通常会放弃自己的一部分权利,在一定条件下允许自由复制自己的作品。通常作者会保留以下条件中的一个或多个。

保留的权利 描述
署名 在复制的作品中必须保留原作者的署名。
非商业性使用 不得将此作品用于商业目的。
禁止演绎 不可基于此作品创作新作品。
相同方式共享 基于此作品创作的新作品必须使用与此作品相同的许可协议。

以上4种权利共有16种组合,但其中禁止演绎不允许基于此作品创作新作品,相同方式共享允许基于此作品创新新作品,它们是互斥的关系,所以这两个权利不能同时保留,又因为绝大多数人都会要求保留署名权所以只剩下了6种组合。

  • 署名
  • 署名-禁止演绎
  •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
  •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就是一种只保留上述六种组合的权利之一的,有利于传播分享的版权许可协议,最初是在2002年12月16日由美国一家非盈利组织知识共享发布的,目前的最新版为4.0版本。在这个协议中已经详细写明了保留和放弃的权利及相关的条款,如果需要,我们直接引用对应的协议即可。如果你不知道应该具体使用6种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中的哪一种,您可以访问 https://gf0.ltd/u/aHR0cHM6Ly9jcmVhdGl2ZWNvbW1vbnMub3JnL2Nob29zZS8_bGFuZz16aA,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网页中简单做几个选择,网页就会告诉你应该使用哪种许可协议,还会直接生成对应的 HTML 代码,方便您添加到网站上。

可能有人会问:放弃了一部分版权是为了便于创新和分享,那么为什么不彻底放弃版权,直接将作品放入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中呢?这看起来比知识分享许可协议更利于创新和分享,但实际上并不是如此。因为一旦放弃了版权,就彻底失去了对这个作品的控制,他人完全可以将基于此作品再创作的作品变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并以此获利。所以我们通常都会要求基于原作品再创作的作品必须使用与原作品相同的许可,我们把具有这种特点的许可证称为 copyleft。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它是故意作为copyright 的反义的,copyright 是为了确保作品不被未授权的再创作和传播,copyleft 是为了确保作品可以任意再创作和传播。需要说明的是,copyleft 并不是反版权,而恰好是利用了版权。

copyleft 并不是一种许可协议,而是一类许可协议的统称,比如我们前面说过的知识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国际许可协议、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国际许可协议都是符合 copyleft 要求的。

(正文完)

版权信息

本作品著作权归属 Rivalsa 所有,除非 Rivalsa 明确许可您使用,否则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的复制、伪造、转载、摘编、翻印、改编、演出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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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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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0-07-02 12:15:12   举报  回复

好像刚开始的时候知识共享许可协议是有不保留署名权的协议的,但是后来统计发现超过98%的人都会选择署名,所以就取消了不带有署名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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